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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校怪现象:处分违纪学生?“陪审团”投票定夺

返回 信息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:2018-08-20 浏览次数:

 

  西南石油大学大三学生袁超(化名)因在党校结业考试中作弊,被学校给予“留校察看”处分。对处分结果不服的袁超提出申诉,10月19日,西南石油大学首开我省高校先河,参照法庭审理案件模式,为他和另外3名考试违纪受处分的学生举行了一场公开的申诉复议会。

  申诉复议会如何做到公平公正?学生能否因此获得“轻处”?10月27日,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。

  [事件]

  学生党校考试作弊陪审团投票“留校察看”

  今年4月21日,袁超参加学校的党校结业考试。他把书带进考场翻看被监考老师发现。2天后,袁超收到了学工部发出“留校察看”处分通知,这意味着毕业时他将无法获得学位证。“处分的严重程度超出我的想象。”他向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。

  10月19日上午,学校举行申诉复议会。参会的申诉处理委员会成员包括学校教务处、发展规划处、学工部等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职能部门负责人,还有1名教师代表和3名学生代表共13人。

  申诉复议过程犹如一场庭审。袁超首先进行自我申辩,“党校考试不在教务处规定课程和学分管理范围内,作弊行为最多不能取得党校毕业证,不应和学籍挂钩。”随后,调查人员到场陈述了袁超违纪的事实、证据及处分依据。最后由申诉处理委员会进行合议表决。

  委员们如同“陪审团”成员,围绕处分是否过重等,经过1个多小时激烈讨论,最终,7票赞成维持原处分,6票反对。依据少数服从多数原则,袁超依旧受到“留校察看”处分。

  [声音]

  申诉是行使权利不是减责“灵丹妙药”

  “即使申诉失败,我也要感谢学校给我为自己申诉的机会。”昨日,袁超对记者说,复议前,一位老师给了他申辩的参考意见,“我很感激学校在我申诉过程中给我的帮助,今后我一定严格遵守校纪校规。”

  法学专业的白永同学认为,学校的申诉机制体现了对学生负责的态度,学校以更加民主的方式来管理学生,不仅学生有了发言权,学校也能倾听到学生的意见。

  “进行申诉是学生的正当权利,但并非是减轻处分或逃避处分的‘灵丹妙药’!”石油工程学院的马旭同学说,学生应从中反思,明白遵守规章制度是做人的根本。

  [学校]

  试点“复查申诉”维护学生正当权益

  “举行公开复议最终目的是教育学生,而不是一棒子将犯错学生打死。”西南石油大学发展规划处处长、校长助理何沙表示,去年4月30日,省教育厅印发《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申诉办法》。此后,省内各普通高校学生可就处理决定向学校提出复查申诉。为进一步完善申诉机制,学校决定试点举行公开、公正的复议会。

  此次公开复议,采取了严格回避制度、少数服从多数制度、部分委员随机抽取制度等,“我们在逐步摸索,准备在复议会前进行公告,让参加申诉复议的学生能提前进行准备,做出更充分的申辩。”

  何沙说,依法治校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主要标志,学校将把对学生的申诉处理机制拓展到对教师的处理中,以维护学生和教职工的正当权益。